第一百九十章 宿敌-《文娱抗日上海滩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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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而只此一个机会,就足以让海蒂拉玛去拼命了!用一个大家都不重视的专利使用权去交换,简直是小意思!所以,海蒂拉玛在余生给出这个条件后,竟是毫不犹豫的答应了下来:“我需要看一下剧本!只要我觉得剧本没有问题的话,我会给余先生专利授权的!至于乔治那边,我会和他去谈,想必只要花些美元就可以搞定!”

    海蒂拉玛的反应,完全在余生的预料之中。而剧本,余生早已准备好。只不过,海蒂拉玛的挑选范围也有限。三部电影中,出彩的成年女性角色一共就只有三个。一个是《与狼共舞》中,被印第安人收留的女主人公“站立舞拳”。一个是《战马》中,主人公艾伯特的母亲罗茜·纳拉科特,另一个就是《灵犬雪莉》中,因为意外走光,而让德国纳粹军官改邪归正的面包店姑娘安祖莲娜。

    想来,希望人关注,并注重展示自身美丽的海蒂拉玛,不会挑选《战马》中,主人公艾伯特的母亲罗茜·纳拉科特这个中年农妇的角色。那么,便只剩下两个角色可选。而海蒂拉玛选择的,却是梅耶选走的《与狼共舞》中,被印第安人收留的女主人公“站立舞拳”。

    不得不说,海蒂拉玛想要改变自己花瓶地位的想法太过强烈,这个角色,对于她而言,实在是有不小的挑战性。不过,既然已经选择了,余生也要守诺。在请律师拟定好合同后,两人签字。余生如愿以偿的获得了跳频技术的使用权。而且是终身的使用权,即在这个专利保护期限内,跳频技术全部都交由余生运营!

    而海蒂拉玛则如愿以偿的获得了《与狼共舞》中的角色,并且,作为附加条款。她还要求余生在以后拍摄的电影中,将她作为演员的优先人选。并且保证让她再出演三个以上的角色。余生考虑了一下,便也答应了下来。

    谈判与签订合约所花费的时间并不算长。不过几个小时便定了下来。临走之前,海蒂拉玛和余生吃了一顿味道纯粹的中餐。然后。海蒂拉玛和没出息的吃撑了,对余生抱怨道:“哦,亲爱的余,你饭馆的中餐太好吃了!我想为了保持身材。我吃完这顿饭,就应该回去减肥了……”语气很是娇柔。

    这半是撒娇,半是发嗲的抱怨,在这个绝美的女子说来,娇艳的惊心动魄。余生心中一动。但是被后世久经爱情动作片所磨砺出来的心境给抵挡住了。海蒂拉玛一笑。自己似乎发现了一个在自己面前并不唯唯诺诺,自觉卑微的男子。兴趣大增。

    不过,三十岁的海蒂拉玛,正是其一生之中最为美丽的时候。虽然这种美丽经常让男人们自惭形秽,但是也绝对不乏追求者。海蒂拉玛也绝非花痴。吃完饭后,便告辞离去。而余生略微放松一下心情准备回家时,却有青鱼中餐馆的店员来报:“老板,有个女的来店里找你,见还是不见?”

    “女的?谁啊?”余生有些疑惑。

    店员却有些兴奋:“就是演《红衫泪痕》、《锦绣山河》、《江山美人》的贝蒂戴维斯!”

    余生有些疑惑,这个女人他倒是知道。在后世,美国电影学院评出来的“百年来最伟大的银幕传奇女星”之中,位列第二,仅次于凯瑟琳赫本。一生曾获得十二次奥斯卡影后提名,绝对出众的演技派。不过,余生到好莱坞之后,与贝蒂戴维斯并没有直接的交道,最多是在慈善晚会前,给贝蒂戴维斯发了一张请柬而已。而且,还不是他自己发的。而是阿尔伯特替余生发的。

    不过,人既然已经来了,便不妨一见。余生知道,贝蒂戴维斯八成是来要角色的。而给贝蒂戴维斯看过剧本的。不是华纳兄弟几个,就是霍华德休斯。

    贝蒂戴维斯作为此时好莱坞有数的顶尖巨星,和好莱坞几个巨头的关系很是奇怪。三十年代初的时候,贝蒂戴维斯曾经在环球和哥伦比亚呆过一段时间,但是没有什么太多成就,便即离开。到了一九三二年。因为贝蒂戴维斯在《扮演上帝的男人》中,出色的饰演了女主角格蕾丝·布莱尔这个角色。才让众人察觉到其超卓的潜力,随后,华纳和贝蒂戴维斯签约。合约期限五年。

    一九三四年,贝蒂戴维斯参演《名士殉情记》,饰演其中反面角色米尔德里德·罗杰斯。一般来说,反面角色最难演,最考验演技。但是,一旦演好了,给人留下的印象也会非常深刻。正如后世,几乎每一部出彩的《笑傲江湖》中,大红大紫的绝非是任盈盈,而是东方不败。从电影版本的林青霞,到电视剧版本的陈乔恩,无不如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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